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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安:慈善需要好心 更需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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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磐在文章中提出的慈善组织的救助伦理,我将之概括为两个内容:1。整个救助活动应该以被救助者的利益为核心,救助者在整个事件中都不应该给被救者施加任何不必要的压力,致使救助行为本身成为困扰的一部分;2。受到性侵害的未成年少女,接受媒体采访极易造成二次伤害,和媒体的接触应该在专业的指导下进行。这两个原则我极为赞同,也是国内慈善界非常缺乏的理念。

但即便李思磐也承认,她和同事对小竹的救助是失败的。为什么一个看似“专业”的民间慈善组织的救助,却以失败而告终呢?恰好我最近正在研究民间草根慈善组织的问题,就顺便分析一下“小竹事件”这个案例。声明一点,我没有对这一事件进行完整的调查,所引用的资料都是论战各方披露的信息,这些信息在披露过程中都经过各自的剪裁,综合来看虽然可以基本窥见原貌,但或许还有更重要的细节并没有披露。我保留看到更多信息之后改变看法的权利。

回首整个小竹事件,最让人感慨的是,救助一个人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并不是你只要有好心,愿意付出就可以有回报,而是需要大量专业知识和技能做支持。李思磐在文章中秉承的救助原则,严格来讲仅仅是一种“知识”,并不是一种“技能”。“专业知识”可以容易习得,但专业技能却需要漫长的培训,以及一丝不苟的坚持方能见效。而离开技能支持的知识,在很多时候会将慈善救助指向错误的道路,而施救者还往往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浑然不知。

李思磐自己可能并没有意识到,为什么自己那么“专业”的建议,却未取得小竹的信任,她将其归因于小竹在派出所是给她和同时打电话都没有打得通,但这个细节显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其实很多网友都已经看到了答案,李思磐在和被小竹打交道时的方法存在较严重的问题。她说话的口气不够亲和友善,在和其他人的交流中还对小竹有所指责。虽然我理解草根慈善组织在救助中会遭遇种种困难,会碰到形形色色的人,但显而易见的是,李思磐,也包括其所在的组织,缺乏和求助者第一次接触的规范性训练,而这是很多成熟的慈善组织最为看重的规范性内容之一。

我故去的领导陈氓曾经说过一句话,电视采访是从你和当事人的第一个电话开始的,而不是打开摄像机的那一瞬间。这句话也适用于慈善机构的救助,想想看,对于一个举报自己父亲性侵,正在遭受家庭成员巨大压力的未成年少女,各种宣称能给与其帮助的陌生人,如果在接触中没有给其足够的尊重和信任,她的自卫心理包括随意的脱离救助是很容易理解的。而李思磐和她的对话方式,在一开始就没有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基础。

在接下来的过程中,李思磐试图绕开字母君直接和小竹打交道,这在“知识”的原则看也当然没什么问题,因为只有小竹才能代表小竹。但是,小竹在最开始求助的过程中,字母君发挥了较大的作用,还给了她第一笔800块钱的救助款。她已经取得了小竹充分的信任,这是必须要考虑的因素。也就是说,当李思磐团队介入时,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被救者已经有一个充分信任对象的情况下进行有效率的介入和救助,这同样需要一套相对完善的程序和方法。令人遗憾的是,现有披露的信息并没有见到李思磐团队较规范的处理方式,他们试图绕开字母君直接和小竹打交道,但又没有取得小竹的充分信任,而这一行为本身又让字母君心生不快,甚至隐隐地产生敌意,很多后患自此埋下,但李思磐团队当时并没有意识到。

李思磐对小竹的受侵害细节的询问,在我看来是出于救助的需要,虽然从外人看,最初的救助只需要核实是否真的受到了侵害,而后续的心理疏导可能才需要更细致的信息,但如此要求一个草根慈善组织我认为太过苛刻了。在核实过小竹受侵害的真伪之后,李思磐立即给小竹提供了接受媒体采访的一系列建议,这些建议在知识层面依然都是正确的,但李思磐没有意识到的是,直到这个时候,小竹还面临许多中潜在的获得救助的途径,自己并不是唯一的选择。这些建议,只有在小竹信任他们,并对他们进行充分授权才可能发挥作用。但她的这些建议,却埋下了误会的种子。

李思磐过去曾经是《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可能是这个原因,在警方的系统里李思磐依然是一个媒体人。当这个信息被小竹的得知后,她对自己隐私信息开始有一些担心,考虑到小竹的现实处境,以及李思磐并没有取得她的完全信任,这种担心并非多余。

这里要多说几句,李思磐所在的@新媒体女性,宽泛地说依然属于媒体,尽管她现在已经没有了记者证。网易上的文章显示,李思磐团队也的确曾经对其他受侵害的救助人采写过报道,尽管那篇报道中对涉事人信息的披露程度我并不认为属于披露隐私,但依然存在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这些信息的披露是否征询过受助人本人或者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如果没有的话,这同样违反救助伦理。

所以,这里的确有一个角色区分的问题。李思磐和他的同事在介入小竹救助时,是否应该充分告知自己的新媒体身份,是否告知对方自己是以什么身份介入救助的。我个人认为,这个告知是必要的。因为这既是尊重对方,也是一种自我设限。假如你仅仅是以救助机构的身份介入,也就意味着所有当事人的信息,你都不能以媒体人的身份使用。

当团中央介入之后,李思磐团队进一步犯错误。首先,不该和救助人,哪怕是中间人说团中央无法提供“专业”的救助。事实上,对于小竹这样受侵害少女的救助分为多个层次,需要给她提供生活费,落实在家庭之外的住处,还有上学的学校,然后是心理干预和疏导。团中央和当地政府的联系,最起码可以帮助小竹在生活层面上快速得到救助和保障。团委系统或许真的无法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但李思磐团队完全可以以自己的专业性完成剩余的工作。其次,我理解李思磐他们和团委之间的不信任,但是,这种不信任不该带入到被救助者当中。对于被救助者来讲,这些信息是不必要的,也是难以理解的。事实上也给被救助制造了新的困扰。

此外,我也不赞成对团中央的介入做过分的政治解读。如果以受助者利益为核心,就应该秉持这样的标准:只考虑什么样的救助对受助者有利,除此之外不考虑救助者的其他动机,除非有证据表明这种动机有可能危害受助人的救助。

现实当中我甚至不排斥某些“维稳”考量下的救助。前段时间,河南冤狱当事人赵作海,在民间放贷中损失了几十万,在出狱七年后耗尽了政府当年给他的百万赔款而走投无路。就在年前,商丘市人民法院给他安排了一份抄表工的工作,每个月只需要上一天班,就可以领1800块工资,同时还给他提供了一套免费的住房。谁都知道,所谓的抄表工就是个幌子,法院不过是给赵作海提供一份救助款而已。你说这种安排有没有“维稳”的考量?我相信一定有。毕竟赵作海如果真的流落街头,很多人会将矛头指向法院当年的判决。但是,这种“维稳”考量下的救助我从内心是认同的。赵作海坐了十一年冤狱,长期与社会隔离,他已经丧失了处理复杂社会问题的能力。将近一百万的赔款,他并没有驾驭能力,所以才会在短短七年的时间损失殆尽。在这种情形下,法院对赵作海继续施以援手,虽然于法无据,但依然值得肯定。

同样的道理,回到小竹事件,即便政府部门刚开始反应不及时,但后来发现有民间组织介入后开始积极施,救那又怎么样呢?只要对小竹的救助有利,这不是件好事么?退一步讲,即便李思磐团队不愿意和团中央合作,此时也应该是礼貌的退出,而不是生硬的分裂。

我想强调一点的是,中国的草根慈善组织,非常容易形成两种心态:第一,我做的这些事情根本没人做,如果不是我在做,这些受助者真的就完了的救世主心态;第二,我做的工作政府不但不支持,还肆意打压,并由此形成一种受害者姿态。李思磐团队至少存在后一种心态。很多人当然会说,你知道女权五姐妹的事情么?你知道他们曾经受到过多少刁难么?你知道他们曾经有人被拘留么?我知道,但是我还是坚持这一看法。因为慈善是一种特殊的事业,它要求施救的人心里自带阳光,在给那些绝望的人以信心时不能传递阴影,这是慈善的使命。还需要强调的是,慈善救助一旦失败,有些时候甚至坏过让被救助者自生自灭,这是很多慈善机构都没有意识到的责任。

我比较喜欢当年希望工程的态度。

按说,中国在有《义务教育法》的情况下还存在大量因贫困而失学的孩子是一种耻辱。但是,希望工程在施救的时候,从来没有用自己的成绩去证明政府的失职,它只是在温和地提醒,如果你愿意捐助120块钱,就可以帮助一个贫困地区的孩子上一年学。我认为,希望工程之所以能取得那么大的成就,和这种温和阳光的立场有关。它的存在不是在证明什么人做错了什么,而是用自己点滴的努力,证明自己可以做对什么——那就是, 不考虑其他人怎么做,只考量自己是否能够力所能及去救助一个需要救助的孩子,这才是真正慈善的精神。

如果李思磐和她的团队想要赢得更大的空间,争取更多的人支持,她就必须努力成为一个只有善和关怀的人。

我的结论:

1、李思磐和他的团队在知识层面拥有相当正确的救助伦理和理念,但缺乏与之配套的技术支持,这是导致当事人小竹失去对他们信任的核心原因,也是没有处理好与字母君关系的部分原因;

2、李思磐的确没有索要独家采访权,但在救助过程中的确可能存在角色不够清晰的问题。她们应该在救助的过程中清晰地告诉被救助者自己的身份,以及在将来如何使用(或者如何保护)受助人的隐私信息;

3、在团中央介入后,李思磐的处理是不合适的。她不应该将个人的价值观带入救助行为,即便无意愿合作,也应该礼貌退出;

4、整个过程中,没有迹象表明李思磐有泄露受助人隐私的企图。张洋对李思磐诸多言辞激烈的指责,缺乏事实依据,也是整个舆论场转型的关键。

5、@吐槽鬼 归纳总结的《十天回顾》,没有将张洋的微博内容收集在内,这对于归纳总结性的文章而言,是一个硬伤;

6、女权主义者在网上呈现出来的公众形象并不讨人喜欢,她们在很多时候也无法做到逻辑自洽,而又常常表现出太强的攻击性和防卫姿态。在这起混战中,有很多人是提着砖头来报仇的;

7、基于专业立场的批评,有助于民间慈善行为的发展和完善,但现在呈现的争论并没有呈现这一价值。底线的共识应该是,当一种质疑被证明错误后,应该赔礼道歉,而不是用对方其他的错误,来证明自己行为的正当性;

8、最后呼吁一下,请媒体尽量不要报道小竹的原本事件了,小竹已经获得了救助,媒体的报道对她来讲已经没有后续意义。另外也提醒争论中的当事人,你们所有的言辞,受害人小竹都在注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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