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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权益被侵害怎么办?专家:建立预防机制比事后处置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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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曲相霏,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长期关注女性权益保护。曲相霏认为,新时代女性自我保护意识更强,一部分女性较之前更独立成熟,但同时,社会仍然缺乏足够的应对机制和救济途径,法律仍需不断完善。她认为,保护女性权益,建立起预防的机制比事后的处置更为重要。

新浪公益:生活中有哪些侵害女性权益的现象?

曲相霏:婚姻家庭领域是女性受到伤害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领域,家庭暴力就是来自最亲密的身份关系;女性走出家庭进入社会领域,就面临着就业的歧视;女性进入职场以后,可能还会遭遇职场的“天花板”,女性跟男性在有些领域还是同职不同酬的;还有职场的性骚扰。在整个社会生活的领域,我们也看到女性面临着很多尴尬。

还有一个就是我们的社会文化,有一种文化把女性客体化、把女性物化,像滴滴乘客出事情的案例,就把女性视为一个性对象。贬低女性的这样一种文化也给女性的独立自由、人身安全等方面都带来伤害。

女性所受到的伤害不能够成为一个公共的话题,或者说不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在公共生活方面、在政治生活当中女性的参与度是不高的,女性成为领导者的比例还是不高的。

新浪公益:有哪些法律法规与女性权益保护相关?

曲相霏:从《宪法》里面保障女性的条款,到《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反家庭暴力法》等等,或者是专门保护女性的条款、或者是专门保护女性的法律。

法律的实施确实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如果要使女性权益能够得到很好的保障的话,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公权力必须要有作为。

比方说全国妇联权益部接受的投诉咨询里边,以前就是拐卖妇女的比较多,那么这两年由于公安加大了打击拐卖的力度,现在人口拐卖的情况就明显的减少了。还有家庭暴力,有了《反家庭暴力法》之后,现在有些地方的公安就承担起这个责任来了。

还有就是法律本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完善。在我们的《宪法》里面还用的是“妇女”这个词,从汉字的结构上来看,把女性和家庭生活和家务活就联系在一起了,我们《宪法》是不是可以把这个“妇女”改成女性或者女子,与男性或者男子来对应。

还有就是法律的机制上的建立,不管是性骚扰、性侵,究竟侵犯的是什么权利呢?其中一项,侵犯了女性的性自主权,可是这个权利在法律当中是没有的。我们建立起预防的机制,现在来看比事后的处置是更重要的。

新浪公益:女性面对侵害时应该如何处置?

曲相霏:对女性来讲需要一个心理建设,也就是说让她知道她是可以拒绝的,她是可以反抗的,其实很多女性是不知道或者说不敢反抗。

还有就是一旦发生这种事情,让她知道去哪里、去找谁、怎么办、怎么保留证据、怎么样去使用这些证据。

另外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的一点,就是有这样一种类似工作坊的机构,让受害者或者潜在的受害者能够言说,能够聚在一起讲出自己的遭遇,这个事情不是你一个人的遭遇,你被骚扰了不是你的过错。整个的预防的机制建立起来了,而且这个预防机制是公开的,这个时候还有胆量去骚扰的,我想人数会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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