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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铺“速滑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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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最大的民生。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把“着力促进就业创业”作为2018年工作任务之一。报告强调,“今年高校毕业生820多万人,再创历史新高,要促进多渠道就业,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今年,820多万庞大的求职大军即将涌入就业市场,该如何吸纳及引导?近期,多位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建言献策,从国家到地方也相继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共同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铺就了“速滑跑道”。

代表委员齐呼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建议:“大量的毕业生就业,最大的挑战是结构不太合理,与市场需求不匹配,造成供求错位。解决结构性矛盾比解决总量矛盾难度更大、耗时更长。”在他看来,要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重要位置,大力实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和基层成长计划;加强人才需求的统计和预测,引导和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升高等院校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之间的匹配度。

此外,多位代表委员认为,要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长效机制,如多渠道开发基层岗位、完善基层人才顺畅流动机制等,确保高校毕业生不仅“下得去” 还要“留得住”。

扶持政策作保障

“各地要坚定不移把政策落实作为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主线。”这是日前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同时提出,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与经济政策、引才引智政策有机结合,多渠道开发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统筹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项目,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引导高校毕业生“沉入基层”,山西省在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上给予补偿。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印发了《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自2017年起,毕业后自愿到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的毕业生,将获得省财政给予的学费补偿。

记者了解到,服务期在三年及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不含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由山西省财政给予学费补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三年期满考核合格并经审核批准后,其学费补偿一次性发放给本人。学费补偿标准为: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4000元,补偿三年,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补偿两年。

早在2017年,浙江省就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科研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的按规定将社会保险补贴纳入劳务费列支,以及推荐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创业补贴来兜底

除了针对就业的扶持政策,许多地方在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方面也出台了补贴政策。例如,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了《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文件提出了为劳动者提供创业补贴,补贴对象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3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按每个法人6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同时,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与补贴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满1年的,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在就业竞争激烈的北京,记者了解到,“2018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在3月15日至4月28日期间开展。据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活动将面向2018年北京地区的高校毕业生举办各类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86场,预计参加招聘的用人单位有4000余家,提供就业岗位4万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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